关于成立中国药科大学财务专项治理
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财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司函〔2017〕462号)要求,学校决定成立财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组 长:来茂德 校长
副组长:吴应宇 总会计师
付恒升 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成 员:(按姓氏笔画)
孙 军 纪检监察室主任
齐炼文 人事处处长
束国辉 审计办公室主任
沈卫阳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
尚 靖 校长办公室主任
姚和权 科学技术处处长
施建平 计财处处长
贺丽君 招投标办公室主任
办公室设在计财处。
中国药科大学
2017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