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”的紧急通知

发布者:计财处发布时间:2020-04-27浏览次数:1445

关于“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”的紧急通知

各位教职工:

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,因学校酬金系统与税务局系统存在部分不匹配,导致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中部分保险字段未显示,如:在编人员20191月“养老保险”、镇江教职工的“医疗保险”、人事代理人员“保险”等。请注意:以上保险数据,虽然在“个人所得税”APP中未显示,但已在“应税收入”中扣除,即已税前扣除,若自行手工添加以上保险数据,会产生不应有的退税数据,影响个人纳税信用,产生税收风险,请各位教职工年度汇算清缴时,切勿自行添加上述数据。

若已自行添加了上述数据,请您及时更正,具体操作如下:

(一)如果您已经申报成功,但未发生已补、已退金额,可以直接作废申报。

作废申报路径:【办税】-【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】-【已完成】-【作废】-【确定】。

(二)如果您的退税申请处于税务审核环节,需要先撤销退税申请之后再办理更正申报。

1.撤销退税申请的路径:

【我要查询】-【申报查询】-【已完成】-【退税记录】-【撤销退税】。

2.更正申报路径:

【我要查询】-【申报查询】-【已完成】-【更正】-【更正年度自行申报】-【更正申报】。

更正申报后确认需要补交税款,提交后,重新扣补缴部分的税款即可。

(三)如果您的退税申请已办理成功,请参照第二点及时更正申报,缴纳多退税款。

此外,个人所有保险、公积金等数据,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:

1.“我的南京”APP-“我的”-“社保”/“公积金”

2.学校“信息门户”-“新版财务查询”-“个人工资查询”

如果您对自己的申报税款仍有疑问,请咨询计财处税费管理科(行政楼107-1室,86185585),感谢各位老师的理解和配合!

  

计财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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